
林依依个子矮,一米五出头,鼻梁上架着一副厚如瓶底的近视镜,左眼近一千度,右眼也差不离。可她站在哪儿,都像一块浸过温水的玉——不扎眼,却让人忍不住想靠近。萧轩第一次见她,是在市图书馆的古籍部。她踮着脚够最上层的一函书,够不着,也不急,只是仰着脸笑。萧轩鬼使神差走过去,替她取下来。她抬头看他,镜片后的眼睛弯成月牙,说:"谢谢,我叫林依依。"声音轻得像怕惊了那本书。
萧轩那时刚从国外念完书回来,进了家里的公司。他见惯了明艳锋利的女孩子,林依依这种温吞的,反而叫他挪不开眼。他追她追得笨,每天下班绕路去图书馆门口等,说"顺路"。林依依不信,却也每次都跟他走那段黄昏的路。路过卖糖炒栗子的摊子,他剥一颗塞进她嘴里,她被烫得直哈气,又笑。两个人好了两年,萧轩从没觉得,矮一点、近视深一点,算得上什么毛病。他甚至觉得,她踮脚够书时露出的那一截细瘦手腕,比什么首饰都好看。
转折发生在他带她回家的那顿饭上。
萧轩的母亲是个极要体面的人。丈夫早逝,她一个人把公司和儿子撑起来,眼高于顶。林依依进门时,她上下打量了一遍,那目光像在验货。饭桌上,萧母没给好脸色:问完工作问家境,听完林依依在图书馆当管理员,轻轻"哦"了一声,说:"我们家萧轩,以后是要接公司的。你这身子骨,这眼睛,怕是帮不上什么忙。"又补一句:"模样也……平常了些。"
林依依低头扒饭,没吭声。萧轩把筷子一放,脸沉下来:"妈,依依什么样我清楚,您别这样。"
萧母冷笑:"我怎样?我是为你好。你爸留下的家业,不是给你找个娇妻小就完事的。"
萧轩猛地站起来,绕过桌子,一把拉起林依依的手,声音不大,却掷地有声:"她是不是您满意的儿媳,我不管。这辈子我就认她。"说完,牵着她,头也不回地走出门。夜风里,林依依的手在他掌心里微微发抖。萧轩低头看她,说:"别怕,有我。"
那是他最爱她的时候。那时候的萧轩,真觉得自己能为她逆了天、反了地。
可天和地,哪有那么容易逆。
母亲的手段不烈,却绵。她不吵不闹,只是把公司的担子一点点压到萧轩肩上,又"无意间"让他接触些门当户对的女孩子;逢年过节,一句"你王叔家的女儿刚留学回来,改天一起吃个饭",轻飘飘的,却像根刺,不拔也疼。萧轩起初还顶几句,后来应酬多了,回家晚了,对林依依的耐心也薄了。他不是不爱了,是爱被日子磨出了茧——下班累极,只想安静,她温吞的关心,反倒让他觉得喘不过气。
林依依什么都看在眼里。她从不多问,也不闹。她只是把那副厚眼镜摘下来,擦了又擦,轻声说:"萧轩,你要是累,就别硬撑了。"萧轩没听懂,或者说,假装没听懂。她便也不再说了。
他们散在那年冬天。没有大吵,林依依只说:"你妈说得对,我帮不上你什么。你该有更顺的路。"萧轩想挽,张了张嘴,终究没说出"我妈那边我去扛"。他点了头。那一刻他才发现,那个敢牵她手逆天反地的自己,不知被丢在了哪一段似水流年里。
林依依后来调去了邻市的分馆,慢慢淡出他的生活。萧轩的母亲很快替他物色了人——陈家的小姐,温文尔雅,留过洋,谈吐得体,站在萧轩身边,像一幅工笔的画。萧轩没有多抗拒。或许是他累了,或许是他终于承认,母亲要的"稳妥",比他要的"心动"更经得起柴米油盐。
五年后,萧轩的婚礼。
酒店大堂花团锦簇,新娘穿着白纱,温文尔雅地挽着他的臂弯。宾客道喜,母亲在远处欣慰地笑。萧轩端着酒杯,忽然想起五年前那个夜晚——他牵着林依依的手冲出家门,风把她的头发吹到他脸上,她说"别怕,有我",可其实是他在对她说。那时候的他,多蠢,多笃定,多不怕天不怕地。
他下意识往人群里看了一眼,当然没有林依依。她从不在他的世界里出现了。
酒过三巡,萧轩独自走到露台。夜风凉,他摸出手机,指尖停在那个早已不常点的头像上。他忽然懂了那句老话——如花美眷,终抵不过似水流年。不是新娘不够好,是那个愿意为他逆天反地的少年,和那个被他牵着手、相信"有我"的姑娘,都已经被时间,悄悄带走了。
他最终没有发出那条消息。把手机收回口袋时,他听见身后的婚礼进行曲,正唱到最热闹的一句。
而千里之外,林依依大概也正摘下那副厚眼镜,在灯下翻一本旧书。她或许早就料到了今天。她只是,把那年他牵她手的温度,收好,再没拿出来过。
后来萧轩偶尔也会想,如果那晚他没牵她手离去,如果母亲反对时他再硬气一点,结局会不会不同。可日子从不回答"如果"。它只管往前流,把如花的美眷、把逆天反地的勇气,都冲成了寻常人家里,一句轻飘飘的"那时年轻"。
他到底还是成了母亲期望的样子,娶了合适的妻,接了家业。只是每逢初秋,风里若有糖炒栗子的甜,他会有一瞬恍惚——好像还是那年古籍部的午后,有个戴厚眼镜的姑娘,踮着脚,对他弯起月牙似的眼。
可那姑娘,终究不是今天站在他婚照里的人。
如花美眷,终抵不过似水流年。他用了五年,才肯承认这句话,说的不是别人,正是自己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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